工会是学院教职工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意愿,独立决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自主展开各种活动;
2、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
3、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工作;
4、组织筹备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落实大会的决定,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
5、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办好职工之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6、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福利,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
7、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9、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指导各类业余团体、协会;
10、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1、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