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 [2014]5号文件和省教育厅[2014]11号文件精神及其要求,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为了更好地完成我校2024、2025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成立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彩云
副组长:韩健
工作小组组员:
负责人:韩健
小组成员:郑艳、马斌、景鹏伟及全体体育教师。
二、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学院、体育工作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4),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三、测试时间:(各班级测试时间见附表1)
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至11月30日(星期天)。
四、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2.评分标准:(见附表2)。
3.单项指标与权重
测试对象 |
单项指标 |
权重(%) |
大学各年级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五、测试地点:
院田径场、体测室(乒羽馆)
六、测试注意事项:
1.测试时带身份证,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2.测试时需穿运动服(军训服)、运动鞋;
3.测试前主动向测试人员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取消其测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体质健康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
5.凡是有心脏病、脑血管等疾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此表在校网下载),辅导员签字和医疗单位证明,并上交到体育工作部体测中心存档。(先集中交给自己的任课体育教师)。
七、补充:
如对测试有不清楚之处,请联系体育工作部。
办公地点:体育工作部办公室。
联系人:马斌、景鹏伟
联系电话:13437180765
联系电话:13545879146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工作部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2
(一)单项指标评分表(见附件方案)
表2-1 男生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
表2-2 女生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米2)
表2-5 男生50米跑单项评分表(单位:秒)
表2-6 女生50米跑单项评分表(单位:秒)
表2-7 男生坐位体前屈单项评分表(单位:厘米)
表2-8 女生坐位体前屈单项评分表(单位:厘米)
表2-9男生立定跳远单项评分表(单位:厘米)
表2-10 女生立定跳远单项评分表(单位:厘米)
表2-11 男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单项评分表(单位:次)
表2-12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单项评分表(单位:次)
表2-13 男生耐力跑单项评分表(单位:分·秒)
表2-14 女生耐力跑单项评分表(单位:分·秒)
(二)加分指标评分表(见附件方案)
表3-1 男生引体向上评分表(单位:次)
表3-2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评分表(单位:次)
表3-3 男生1000米跑评分表(单位:分·秒)
表3-4 女生800米跑评分表(单位:分·秒)
(三)免测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