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我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高职专科学生最长学习年限6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规定作结业处理且不再受理其毕业申请”。经核查,常硕等100名扩招弹性学习学生即将超出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管理工作,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常硕等100人提出超限预警:如在2026年6月30日前仍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我校将不再受理其毕业申请,并按规定作结业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教务处027-81326819(喻老师)。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3日(共30天)。按法律相关规定,公示期满即视为已送达学生本人。对于逾期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按上述规定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2020级扩招弹性学习学生名单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