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培养适应建设行业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
(2)满足社会需要,开展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3)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比例,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招生专业。
(4)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及行来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的专业设置机制。
(5)以满足社会对建设人才的需求、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建立科学健全的教学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6)积极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7)主动服务湖北经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校企全面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探索职业教育新模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
(8)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传承“诚信文化”和“鲁班精神”,传播建院特色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建设。
(9)发挥国际交流合作职能,主动地与世界各地高校和其他机构组织进行教育、学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活动。促进创新发展,探索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部门24个: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工作部(保卫处)、纪委办公室、统战部(工会)、团委、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质量管理处、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所)、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后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图书馆、信息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华疆建筑设计院(现已改制)
教学部门8个:建筑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信息与设备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体育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部)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情况:2022年安排财政经费补助收入12828.32万元,资产收益拨款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3900万元、经营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495.01万元、合计:18023.33万元。
支出按大类安排教育支出1741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9万元,支出合计18023.33万元。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情况:2023年安排财政经费补助收入13351.78万元,资产收益拨款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200万元,经营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305万元,合计:21656.78万元。
支出按大类安排教育支出1955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32万元,支出合计21656.78万元。
2023年总收入与2022年相比,增加363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523.46万元、资产收益拨款和2022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增加3300万元、经营收入与2022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90.01万元。
2023年收入增加和减少的原因分析如下: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学生人数的增加和按因素分析法计算的学生人均增加的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资金留存,用于学校事业发展资金,2023年按照预算“一上”计划数全额申报,经营收入减少主要是继续教育学院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审计整改的预算,2023年按支出正常编列预算。
2023年支出按大类安排教育支出1955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2.63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5万元,主要是新进职工的社保和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政策性补缴。
四、学校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学校运行经费按照资金来源性质可分为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财政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为215万元,分别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是系部文化建设、学生活动、技能大赛活动等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195万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图书、纸质期刊的采购等。
自有资金安排为1420.77万元,分别是:差旅费49.5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25万元、水费70万元、印刷费59.49万元、劳务费52.26万元、电费320.92万元、公车运行费17万元、邮电费141.35万元、委托业务费310.2万元、培训费22.41万元、维修(护)费233.12万元、福利费98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5.19万元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用单位资金编列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公车运行费17万元、出国经费未安排,公车购置支出未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719.2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的预算金额为569.2万元,购买图书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4%。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校资产总额4101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7.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9%,固定资产30281.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3.83%,无形资产6597.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08%。
固定资产中,房屋净值19084.12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3.02%,车辆净值35.26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12%,单价100万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40.21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13%。
2.资产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校资产总额期初数为41316.35万元,期末数为4101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期初数为3842.62万元,期末数为4137.86万元,流动资产增长率为7.68%,主要原因为本年代收取疫苗、医保等金额增加。非流动资产期初数为37473.73万元,期末数为36879.09万元,减少594.64万元,主要是资产的处置和计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我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主要通过自评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下半年开始,将对我校各部门有关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2.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指标
我校项目经费“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双高”建设的持续性项目。立项依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职教20条”精神,大力推行“三教改革”;着力注重“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培训,深入探索“1+X”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校企融合平台的逐渐升级,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校企系统化合作态势,成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长期绩效目标:1、全面提高学院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完善学院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教育部“三年行动计划”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强化招生和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工作量化管理,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培养或引进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有影响的专业骨干和教学名师方面取得实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职教二十条,把学校改革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中。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完善“网格化”建设工作,完善CRP学生事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学生专项工作管理。加强教科研工作,提高对行业和社会贡献度,实施学术强校工程,提高科研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贡献度,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全面推广示范性建设成果建立较为丰富的专业教学资源库。
年度绩效目标:1、全面提高学院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完善学院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教育部“三年行动计划”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强化招生和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办学规模,加强就业工作量化管理,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培养或引进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按照专兼教师比例要求,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建设稳定优化的兼职教师库;通过提高学位层次、访问进修、重点资助,在培养有影响的专业骨干和教学名师方面取得实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职教二十条,把学校改革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中,融入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培养更多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推动学校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打造学校两个核心专业群和五个特色专业群。全面打造“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培养合格人才。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完善“网格化”建设工作,完善CRP学生事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学生专项工作管理。加强教科研工作,提高对行业和社会贡献度,实施学术强校工程,提高科研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贡献度。加强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院办学品质,加强宣传工作,建设校友文化,切实提高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稳定办学规模,拓宽教育与培训渠道,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全面落实建筑工程技术战略性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全面推广示范性建设成果建立较为丰富的专业教学资源库。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日常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中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8.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7日